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国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政策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管[2014]6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4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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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缓解群众看病难矛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审批权限于2014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并随变化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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