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管[2014]84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9-15
实施时间: 2014-9-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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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能源集团、有关燃气经营企业,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规定,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
  (一)一般工商业和其它用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65元。
  (二)发电、集中供热用气价格为每立方米3.25元。
  (三)车用压缩天然气(G)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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