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检[2015]6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2-3
实施时间: 2015-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2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
  2015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要求和市政府的有关部署,现将我市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和生活性服务业价格监管
  春节期间是消费旺季,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油、液化气、成品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价格的监测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灵敏反应、快速处置,及时按照规定上报。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批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