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同城通办”办税方式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8-20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29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转变职能,降低办税成本,优化纳税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推行“同城通办”办税方式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从2014年9月1日起在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的相关业务实行“同城通办”办税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的受理地点
  在全市国税系统范围内,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的“同城通办”受理业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