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免抵退税申报时限及重要事项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4-13
实施时间: 2015-4-1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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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14年度出口免抵退最后申报期限:2015年4月20日
  请企业在此期限之前收齐申报2014年度出口货物劳务,并完成收汇。如属于进料加工企业,还应在此期限之前提出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请。
  提醒:
  1、如纸质单证齐全,无电子数据,可在免抵退申报期限截止之前(2015.4.20日之前)提交《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经税务机关预审、审核并反馈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
  2、如符合2013-12号公告第二条第(十八)款列举的客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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