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自然人投资者A股等证券账户一人一户限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5-4-12
实施时间: 2015-4-13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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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支持资本市场创新发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决定,自2015年4月13日起,取消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账户的一人一户限制,允许自然人投资者根据实际需要开立多个沪、深A股账户及场内封闭式基金账户。
  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根据投资者本人意愿为其开立多户,引导投资者理性开户,严禁使用违规营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诱导没有实际需求的投资者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开户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结算《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以及《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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