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市[2015]4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5-3-4
实施时间: 2015-7-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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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建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海、重庆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秩序,维护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现将本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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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doc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