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4-10
实施时间: 2015-4-1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9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190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切实提高对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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