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地方税费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地税政[2009]94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16
实施时间: 2009-10-16
失效时间: 2012-12-12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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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局、分局),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各项地方税费的减免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费基金减免管理办法(2006年版)〉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141号),以及有关税费的减免规定,现将《丽水市本级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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