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公积金管委会[2015]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4-8
实施时间: 2015-4-15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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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了更好地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根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最高贷款额度调整
  1、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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