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4-9
实施时间: 2015-4-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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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着眼于税制改革的长远规划,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一体化管理在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和重要作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升级版),为做好我市升级版的推行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尚未使用升级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推行工作安排有序办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事宜。
  二、我本市已使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电子发票系统的纳税人可以继续向消费者个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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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三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9-17
实施时间:201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