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粮检[2015]5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时间: 2015-4-1
实施时间: 2015-4-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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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为有效利用社会粮食仓储设施,缓解部分地区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仓容不足的矛盾,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和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了《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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