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即时信息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2-26
实施时间: 2015-2-26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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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自行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为做好2013、2014年企业年度报告及即时信息的报送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报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依法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各类企业〔包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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