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5]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5-2-25
实施时间: 2015-2-25
失效时间: 2017-8-6
法规类型: 绩效考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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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为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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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保障住房财政资金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7-8-6
实施时间:20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