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室内燃气设施改装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价审批[2013]33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15
实施时间: 2013-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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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2年6月以沈价审批[2012]37号文件调整了你公司对居民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改装服务收费标准,现暂行期已满。鉴于省物价局统一规定尚未出台,因此,同意你公司调整后的燃气设施改装服务收费继续按沈价审批[2012]37号文件执行,若省物价局出台统一规定,则按省规定执行。
  沈阳市物价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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