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海藻碘盐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14]5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24
实施时间: 2014-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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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营口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藻碘盐价格的请示文件收悉。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保障市场供应,结合我省实际,现批复如下:
  一、400克小包装海藻碘盐批发价格为每袋1.50元,零售价格为每袋1.80元。上述价格均含包装物价格。
  二、食盐实行全省统一价格,食盐小包装须加印零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三、本批复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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