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低钠精制碘盐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14]5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28
实施时间: 2014-5-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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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盐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低钠精制碘盐价格的请示文件收悉。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批复如下:
  一、400克小包装低钠精制碘盐批发价格为每袋1.80元,零售价格为每袋2.10元。上述价格均含包装物价格。
  二、食盐实行全省统一价格,食盐小包装须加印零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三、为稳定市场,你局要在确保小包装碘精盐正常供应的前提下,合理调配低钠精制碘盐等小品种食盐的市场供应。
  四、本批复自2014年5月10日起执行,《关于加碘低钠精制盐价格的批复》(辽价函[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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