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省教育厅继续执行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13]17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0
实施时间: 2014-1-2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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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商请调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的函》(辽教函[2011]472号)、《关于辽宁省教育厅继续执行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辽教函[2012]57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调整研究生考试报名费的函》(辽教函[2013]141号)收悉。
  根据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收费政策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06]59号)规定,你厅申请继续执行我省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省教育厅继续执行招生考试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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