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救灾工作责任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15]2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3-27
实施时间: 2015-3-2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0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做好广东省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快速高效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更好地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救灾工作责任通知如下:
  一、明确救灾工作原则
  救灾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政府救助与群众自救互助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救灾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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