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残联字[2015]1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3-18
实施时间: 2015-3-18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9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单位、残联,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和省属驻青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