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地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建[2015]3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15-3-20
实施时间: 2015-4-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5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宁波市不发):
  现将《浙江省国土地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因《办法》下发时间已晚,在分配2015年省国土地矿专项资金时,项目总投资按审定的各地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浙江省地质勘查资金项目等立项指南的通知》(浙土资函[2014]375号)上报的项目总投资为准,不考虑“上一年度市、县(市)预算执行进度系数”和“绩效评价结果系数”等因素。
  浙江省财政厅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