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行[2015]1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3-24
实施时间: 2015-3-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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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民宗局(宁波不发):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根据省级财政资金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3月24日
  浙江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少数民族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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