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安全防范设施检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15]3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3-3
实施时间: 2015-3-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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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关于继续执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检测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请》(公沈消研[2014]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取消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检测费收费标准中系统图像分辨率、系统图像灰度等级等9项收费,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继续按原收费标准(详见附表)执行。
  请收费单位按照辽价发[2015]6号文件规定,每年5月底前按现行管理权限向价格、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并在收费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复函自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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