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实行社会化服务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行[2014]13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5-16
实施时间: 2014-5-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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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7〕100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实行社会化服务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社会化服务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未检项目及复检不得收费。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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