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4]7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8-22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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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教育局: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4年8月22日  
  黑龙江省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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