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7]21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30
实施时间: 2007-7-30
失效时间: 2013-11-14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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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重要性,把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作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按照"控住大户、管好中户、规范小户&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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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