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低价药品调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5-14
实施时间: 2014-5-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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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精神,我局决定从2014年5月15日起开展我省定价目录内的低价药品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调查的范围为《黑龙江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附件1)内的药品,调查的内容为低价药品。低价药品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折算的日均费用标准确定,即折算后的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即为低价药品。
  二、调查方法和要求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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