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格[2014]13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5-19
实施时间: 2014-5-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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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改委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是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4〕14号)的重要举措,也是在药价管理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一项重大改革,目的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企业在有一定利润的基础上多生产低价药、廉价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因此,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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