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15]66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3-31
实施时间: 2015-3-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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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疏导天然气价格影响,推进供热同热同价,促进公平负担,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7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32元/千瓦时(88.90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强化企业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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