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派驻财务总监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财办[2009]23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9-8
实施时间: 2009-9-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其他财务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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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订了《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派驻财务总监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财务总监 派驻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绍兴市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8份 2009年9月8日印发
  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派驻财务总监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管理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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