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财综[2012]15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9-5
实施时间: 2012-9-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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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省政府令第237号)、《浙江省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综〔2012〕2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联合起草制订了《绍兴市区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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