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3-25
实施时间: 2015-3-25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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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明确纳税申报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公告如下:
  一、房产税的纳税申报期限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为按半年缴纳,上半年的申报期限为3月1-25日,下半年的申报期限为9月1-25日。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的房产税为按月缴纳,申报期限为次月的1-15日。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按半年缴纳,上半年的申报期限为3月1-25日,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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