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3-27
实施时间: 2015-4-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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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着眼于税制改革的长远规划,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对增值税纳税人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推行范围
  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统称纳税人)。
  二、发票使用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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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zip    
2.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