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政二[2000]2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30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2007-6-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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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周期较长,开发项目持续时间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如果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单位计算企业所得税,在准确地确定收入、相配比地结转成本等方面有一定难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查帐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以及其他方式征收税款”。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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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地税发[2007]79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1
实施时间:2007-6-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