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费[2015]5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2-26
实施时间: 2015-2-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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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以下简称收费许可证)制度实施以来,对治理整顿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现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收费管理工作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更为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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