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办[2015]4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2-27
实施时间: 2015-2-2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9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高校:
  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间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7日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间的通知
  厦门市地税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更好地落实《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的要求,现对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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