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2-16
实施时间: 2015-4-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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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2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苏树林
  2015年2月16日
  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电子政务资源的统筹建设和整合共享,规范我省电子政务管理,提升数字福建发展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应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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