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政办发[2010]30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0-5-28
实施时间: 2010-7-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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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基数由原来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费总额之和调整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申报比例按《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金政发〔2005〕104号)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由原来的市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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