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财教[2011]187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8-17
实施时间: 2011-8-1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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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普通高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123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市本级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免学费、学校奖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金华市本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本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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