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期限的温馨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3-25
实施时间: 2015-3-25
法规类型: 消费税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5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保障我省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正确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免税等相关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2014年度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免)税、免税、代理证明开具、进料加工核销及纳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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