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5]8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25
实施时间: 2005-5-25
失效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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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以下简称《税收管理员制度》)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全面深入地贯彻好总局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新时期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疏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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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4-30
实施时间: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