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嘉财综[2004]433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10-25
实施时间: 2004-10-2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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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秀城区、秀洲区、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国土资源(分)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缴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浙财综字〔2003〕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嘉兴市本级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征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职责划分
  按现行土地管理和土地出让金分配体制,出让或划拨新增建设用地,属市国土资源局直接办理的,由市财政局负责征缴。属秀城区、秀洲区、经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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