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嘉财库[2004]456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4-11-4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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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嘉兴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嘉兴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暂行办法
  嘉财库〔2004〕456号
  第一条 为了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监督,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嘉兴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主体,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参与具体验收工作(对项目简单、数量较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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