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6]24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5
实施时间: 2006-12-5
失效时间: 2014-1-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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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6]1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停止使用《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从2007年1月1日起,凡从事货物运输业联运业务的纳税人统一领购、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原先已领购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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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4]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1-4
实施时间: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