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派遣项目财务总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嘉财建[2007]56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7-7-31
实施时间: 2007-7-31
法规类型: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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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国有投资公司、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嘉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派遣项目财务总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嘉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
  实行派遣项目财务总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嘉政发[2006]60号),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政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派遣项目财务总监(以下简称“项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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