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嘉财政[2008]83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3-31
实施时间: 2008-3-31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其他财务法规 资产折旧、摊销和减值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阅读人次: 40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现将《嘉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办法》印发给你们,同时对本次资产清查核实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组织所属单位有关损益项目的审核认定工作,由财务部门或专职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经本部门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主要领导审查通过后形成定性、定量结论。
  二、主管部门应将认定的所属单位全部损益情况汇总报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属于主管部门审批的,由主管部门自行批复,并将批复结果报送财政部门备案;属于财政部门审批的,由......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