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公务招待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嘉财政[2008]220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6-12
实施时间: 2008-6-12
法规类型: 会议费 业务招待费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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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嘉委办[2007]30号)精神,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公务招待费管理,我们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公务招待的审批管理和开支标准作了调整,现将修订后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公务招待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我局《关于调整市、区级会议伙食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嘉财预[1997]377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公务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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