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4]11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8
实施时间: 2004-6-8
失效时间: 2014-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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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将全国各地上报的货物运输发票数据进行了导入和比对。在数据导入校验过程中发现我省一些地区采集的数据错误率较高,直接影响数据质量和后期处理。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总局数据导入和比对的规则,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中,不论是自开票纳税人还是代开票单位,在开具货物运输发票和采集、汇总、传输货物运输发票信息时,必须符合下列规范:
  (一)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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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4]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1-4
实施时间: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