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3]23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6
实施时间: 2003-11-6
失效时间: 2014-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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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精神,现就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经与省国家税务局商定,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采取省辖市级传递方式,由省辖市级地方税务局在每月22日前送同级国家税务局。
  二、省局制定了《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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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4]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1-4
实施时间: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