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地税函[2014]208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8-19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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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新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神,经省局研究决定,对《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甘地税函[2012]136号)中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和备案事项权限下放调整,现将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1.《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首次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报经县(市)区地税机关备案后,即可按照15%税率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申请资料中需提供经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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